歐盟將瑞士有關公司所得稅優(yōu)惠方案視為國家補助來源:中國商務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號[ 大 中 小 ]   近日,歐盟委員會做出決定,將瑞士地方州政府對控股公司、混合功能公司和管理公司實施的有關公司所得稅優(yōu)惠方案視為國家補助,認為其不符合1972年歐盟與瑞士雙邊協(xié)定的有關精神。根據瑞士現(xiàn)行法律,瑞士地方州政府可以對在瑞士境外獲取的利潤免除全部或部分州、市級公司所得稅。所有瑞士聯(lián)邦州都以不同形式實施了上述規(guī)定,這對跨國公司為減輕稅負而選擇在當?shù)卦O立總部、管理中心和分撥中心頗具吸引力。然而歐盟認為,這些跨國公司大多在歐盟開展業(yè)務,瑞士對其在歐盟市場賺錢的利潤采取不公平的稅收優(yōu)惠將直接或間接影響歐盟與瑞士的貿易。歐盟對外關系委員瓦爾德納表示,歐委會的決定不是關于稅收競爭問題,而是關于破壞公平競爭的國家補助問題。歐盟已要求瑞士修改有關稅收方案,以使其符合雙邊協(xié)定條款。同時,歐委會還請求歐盟理事會授權與瑞士展開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