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合同糾紛案

單選題
2013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訴Y市乙公司拖欠合同貨款一案,甲公司主張乙公司的股東向自己承擔抽逃出資責任。2013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債務人乙公司的破產申請,此時,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尚未審結。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該合同糾紛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div>
A、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中止審理,乙公司被破產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法終結破產程序的,該案件應當依法恢復審理
B、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繼續(xù)審理
C、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終止審理
D、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中止審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財產后由X市人民法院繼續(xù)審理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根據規(guī)定,破產申請受理前,債權人就債務人財產提起個別清償訴訟的,破產申請受理時案件尚未審結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審理。債務人破產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據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裁定駁回破產申請或者終結破產程序的,上述中止審理的案件應當依法恢復審理。
關注公眾號
報考咨詢 專業(yè)師資
考前資料下載
CPA公眾號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