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9百七十九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yōu)先受償。
前款規(guī)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9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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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ㄈ┮哉袠恕⑴馁u、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ㄋ模┥a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ㄎ澹┱诮ㄔ斓慕ㄖ?、船舶、航空器;
?。┙煌ㄟ\輸工具;
?。ㄆ撸┓?、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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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盅喝怂械臋C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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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盅喝艘婪ㄓ袡嗵幏值膰械臋C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ㄎ澹┑盅喝艘婪ǔ邪⒔洶l(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婪梢缘盅旱钠渌敭a。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9百八十一條 經當事人書面協(xié)議,企業(yè)、個體工商戶、農業(yè)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xiàn)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xiàn)抵押權時的動產優(yōu)先受償。
《擔保法》對此沒有做出規(guī)定。
*9百八十二條 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guī)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擔保法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改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其含義在于建筑物的含義不限于國有土地上的建筑物。
*9百八十三條 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
*9百八十四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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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guī)定可以抵
押的除外;
?。ㄈW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
?。┓伞⑿姓ㄒ?guī)規(guī)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六)項明確了擔保第37條“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中的“法”的含義。
*9百八十五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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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鶆杖寺男袀鶆盏钠谙?;
?。ㄈ┑盅贺敭a的名稱、數(shù)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ㄋ模5姆秶?。
體現(xiàn)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該條只是規(guī)定了抵押合同的提示性條款。
*9百八十六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四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9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9百八十條*9款*9項至第三項規(guī)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guī)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9百八十八條 以本法*9百八十條*9款第四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guī)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9百八十九條 企業(yè)、個體工商戶、農業(yè)生產經營者以本法*9百八十一條規(guī)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9百八十一條規(guī)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9百九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第四十八條 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
司法解釋:
第六十五條 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xiàn)后,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xù)有效。
第六十六條 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xiàn)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xiàn)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9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小編寄語:出路在于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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