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本來原計劃在2020年3月正式開始實施改版后的首次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由于新冠疫情的影響,延遲到了4月份。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近期發(fā)布的服務通知:在前期云南、青海、山西、廣西、貴州、大連6省市先行開放的基礎上,內蒙、遼寧、吉林、江蘇、安徽、江西、廣東、海南、陜西、甘肅、新疆、深圳等12地也于3月27日開放了手機app、網頁等遠程辦稅功能。3月31日。上海、黑龍江、浙江、山東、附件、湖南、河南、四川、重慶、西藏、寧夏、寧波、青島、廈門等14地手機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遠程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也開通了。
簡而言之,以上這些地區(qū)的納稅人,都可以通過上述渠道便攜辦理年度匯算啦!
要點一:什么是年度匯算?
所謂年度匯算,就是在新的綜合稅制下,平時取得工資等綜合所得收入時,先由支付方依稅法規(guī)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年度終了,需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匯算清繳是新稅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居民個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2020年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時,僅需要匯總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
年度匯算的范圍和內容,僅指此次個人所得稅改革納入綜合所得范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租賃、財產轉讓、偶然所得。另外,全年一次性獎金、解除勞動關系、提前退休、內部退養(yǎng)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等可以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收入,也不在年度匯算范圍內。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繳稅額
要點二:誰不用辦?誰需要辦?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但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對部分中低收入納稅人免除年度匯算補稅義務。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3種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情形:
1、納稅人只要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則不論補稅金額多少,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
2、納稅人只要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則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
3、如果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自然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或者納稅人自愿放棄退稅,也可以不辦理年度匯算。
對于誰需要辦?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平時多預繳了個人所得稅,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提醒納稅人關注,比如: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例如,某納稅人1月領取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全年看,因納稅人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9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
例如,某納稅人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guī)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預繳環(huán)節(jié)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稅時未減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其在年度匯算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后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應納個稅360元,按規(guī)定其可以申請退稅720元。
3、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ǎng)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例如,某納稅人于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后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1-8月預繳個稅720元;后4個月基本養(yǎng)老金按規(guī)定免征個稅。全年看,該納稅人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匯算足額扣除后,該納稅人無需繳稅,因此可申請退稅720元。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例如,某納稅人每月固定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萬元,適用20%預扣率后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賬,全年勞務報酬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后,適用10%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3480元。因此,可申請15720元退稅。
6、預繳稅款時,未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二)少預繳了個人所得稅,應當補稅的納稅人。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稅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并補稅。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的結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提醒納稅人注意,比如: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簡單幾步完成匯算
在進行年度匯算之前,先做好這幾項準備:將“個人所得稅”App升級到最新版本,登錄并完善個人信息,特別是實名認證、任職受雇信息,信息不全將無法進行匯算。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然后選擇填報方式。

 
由單位代扣個稅的工薪族建議選“使用已申報數(shù)據(jù)填寫”,這樣不必再一一填寫各項涉稅信息;2019年換過工作、當年入職或自由職業(yè)者,則要選“自行填寫”方式,逐項填報各項收入和扣除。
以“使用已申報數(shù)據(jù)填寫”為例,界面列出納稅人的各項收入及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項目,逐項對照是否準確,如有遺漏,點擊相應項目可以進行修改。
 

 
專項附加扣除非常重要。納稅人有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贍養(yǎng)老人、房貸、租房、大病支出等6項支出的,可以在稅前收入中扣除(房租和房貸二選一)。如果此前忘記申報,年度匯算還可以補報,這是最后的減稅機會。
其中大病支出只能在年度匯算時申報,本人、配偶及子女在2019年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支出,扣除基本醫(y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y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額內據(jù)實扣除。
以上項目都確認后,點擊下一步就能看到匯算結果:應補稅額(包括0)、應退稅額。
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顯示“享受免申報”,點擊確定即可;超過400元的,按提示填寫補稅方式。
看到“應退稅額”的納稅人,恭喜你,填寫接收賬戶,就能拿到一筆退稅。
 
為何有人補稅,有人退稅?
產生補稅或退稅的情形有很多種,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種是年終獎單獨或合并計稅,導致匯算結果不一致。
以祝先生為例,2019年工資薪金總額240000元,年終獎36000元。如果年終獎單獨計稅,年終獎需繳稅1080元,匯算結果應補稅10元;如果將年終獎合并計稅,則需補繳4555元。顯然將年終獎單獨計稅更劃算。
 
年終獎具體選哪種方式計稅,納稅人不妨自己對比一下,在收入中的工資薪金界面可以更改選擇。
第二種情況是各月收入極不均衡,比如上半年收入特別高,下半年收入特別低,有可能產生退稅。
比如邵先生上半年月工資超過20000元,下半年換了單位,月工資降到五六千元,匯算結果可以退稅近4000元。
第三種情況是補充申報專項附加扣除,也可能產生退稅。
王小姐,2019年12月底才填寫租房扣除,匯算結果可以退稅1100多元。
第四種情況是有多項收入。
比如除了工資薪金,還從其他單位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這些收入不管有沒有預繳個稅,匯算時都可能產生退稅或補稅。
樓小姐去年8月拿到外單位一筆1080元的勞務報酬,這家單位幫她預繳了50元個稅。匯算結果顯示,由于年收入不到12萬元,她可以退稅50元。
她的同事劉小姐也拿到過外單位一筆稿酬,同樣預繳了個稅,由于她的年收入超過了12萬元,加上這筆稿酬后,年收入的適用稅率剛好升了一級,她就需要補稅。
在“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的“收入納稅明細”可以查看有沒有從外單位取得的收入,如有,在填報時增加即可。
第五種情況,也是最大的驚喜,是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已經預繳了稅款的納稅人,由于未達到起征額,他們可以全額退稅。
所有涉稅信息一定要如實填寫,稅務部門會進行抽查,查實虛假申報的,納稅人將受到多部門聯(lián)合懲戒。一下子搞不清楚的納稅人,也不用著急,2020年6月30日之前都可以匯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