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利益沖突與協(xié)調

  協(xié)調相關者的利益沖突,要把握的原則是:盡可能使企業(yè)相關者的利益分配在數量上和時間上達到動態(tài)的協(xié)調平衡。而在所有的利益沖突協(xié)調中,所有者與經營者、所有者與債權人的利益沖突與協(xié)調至關重要。
  (一)所有者和經營者利益沖突與協(xié)調
  在現代企業(yè)中,經營者一般不擁有占支配地位的股權,他們只是所有者的代理人。所有者期望經營者代表他們的利益工作,實現所有者富*5化,而經營者則有其自身的利益考慮,二者的目標經常會不一致。通常而言,所有者支付給經營者報酬的多少,取決于經營者能夠為所有者創(chuàng)造多少財富。經營者和所有者的主要利益沖突是經營者希望在創(chuàng)造財富的同時,能夠獲取更多的報酬、更多的享受,并避免各種風險;而所有者則希望以較小的代價(支付較少報酬)實現更多的財富。為了協(xié)調這一利益沖突,通??刹扇∫韵路绞浇鉀Q:
  1.解聘
  這是一種通過所有者約束經營者的辦法。
  2.接收
  這是一種通過通過市場約束經營者的辦法。
  3.激勵
  激勵就是將經營者的報酬與其績效直接掛鉤,以使經營者自覺采取能提高所有者財富的措施。激勵通常有兩種方式:(1)股票期權;(2)績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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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者的目標可能與債權人期望實現的目標發(fā)生矛盾。首先,所有者可能要求經營者改變舉債資金的原定用途,將其用于風險更高的項目,這會增大償債風險,債權人的負債價值也必然會降低,造成債權人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因為高風險的項目一旦成功,額外的利潤會被所有獨享;但若失敗,債權人卻要與所有者共同負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其次,所有者可能在未征得現有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要求經營者舉借新債,因為償債風險相應增太,從而致使原有債權的價值降低。
  所有者與債權人的上述利益沖突,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限制性借債
  債權人逋過事先規(guī)定借債用途限制、借債擔保條款和借債信用條件,使所有者不能通過以上兩種方式削弱債權人的債權價值。
  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