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分析法
◆含義:又稱分析調整法,是以有關項目基期年度的平均資金需要量為基礎,根據(jù)預測年度的生產經營任務和資金周轉加速的要求,進行分析調整,來預測資金需要量的一種方法。
◆公式:資金需要量=(基期資金平均占用額-不合理資金占用額)×(1±預測期銷售增減率)×(1-預測期資金周轉速度增長率)
提示:如果預測期銷售增加,則用(1+預測期銷售增加率);反之用“減”。
如果預測期資金周轉速度加快,則應用(1-預測期資金周轉速度增長率);反之用“加”。
◆特點:計算簡便,容易掌握,但預測結果不太精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