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內蒙古事業(yè)單位考試筆試已于2023年12月17日進行,筆試成績也已發(fā)布,各單位開始陸續(xù)發(fā)布資格復審和面試公告,為方便大家查看,上岸鴨公考小編給大家整理匯總了相關信息,大家可以自行查看!
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所屬內蒙古法官進修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相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4年1月26日(上午8:30-11:30)。
2.地點:國家法官學院內蒙古分院4樓5號會議室(南二環(huán)與東影南路交匯處)
(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4年1月29日(上午8:30-11:30)。
2.地點:國家法官學院內蒙古分院4樓3號會議室(南二環(huán)與東影南路交匯處)
3.資格復審遞補事宜將以電話形式于1月26日開始陸續(xù)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順暢。
(三)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2份,每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張紙上。
2.《資格復審登記表》(附件1)2份,每份正反面打印在一張紙上。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有效期內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發(fā)放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企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在編人員或簽訂勞動合同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應聘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附件2);
6.經本人簽字確認的《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3);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注意事項
1.在資格復審期間,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內蒙古人事考試網。若出現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未能取得聯系或未經招聘單位同意且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2.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以《公告》規(guī)定為準),并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的應聘人員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
二、未盡事宜按《內蒙古自治區(qū)2024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
1.資格復審登記表
2.同意報考證明
3.考生誠信承諾書
4.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及專業(yè)證明
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3日
原文標題: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所屬內蒙古法官進修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impta.com.cn/shiyedibugongbao/202412317365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