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生活,充滿了驚嚇的同時,也有驚喜。
各種稅費的更迭不禁,難產二十年的中國“個人所得稅”改革終于落地。從以單位為主體的代扣代繳,到以家庭為主體的自我申報及專項抵扣過渡。這是中國稅改的一小步,工薪階層的一大步。
改革之后的“個人所得稅”長什么樣子?
目前已經確定的是,個人所得稅申報主體為家庭,要做三件事情為民減負。
首先是合并各種稅目到“綜合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薪所得、勞務報酬、稿酬等經常性、連續(xù)性勞動所得。其他財產性所得以及臨時性、偶然性所得仍然作為“分類所得”。
理論上,納入“綜合所得”的種類越多,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力度越大,因為個人所得稅的目的就是為了調節(jié)貧富差距,同時這樣做的好處還有,可以看到稅前扣除的影子。
其次,就是稅前扣除。并非所有的個人收入都要征繳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是一個好方案,它保證了工薪階層的基本利益。已經確定的會有教育支出和職業(yè)教育支出,不作為繳納個稅的范圍,同時,企業(yè)經營者和務工人員的扣除也包括成本,比如開展工作必要的支出、個人生活成本等等。
這么做的好處很明顯,征稅已經升到到一個合理的高度,這比單純的提高起征點效果好的多。
最后,給工薪階層減負,給家庭減負。
為什么這么說,梳理一下就很清楚。按照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征稅制度,月薪低于3500的人員不需要繳納,而富裕群體會有更多的方式避稅,例如將收入劃歸為資產等等。所以處于中間層的工薪階級成了繳納個稅的主要力量。不過,這個事情并不合理。再看個例子。張三兩口子每人月薪3000,不用繳納個稅,李四兩口子只有一人工作,收入4500,這樣的話,張三兩口子在現(xiàn)行制度下不需要繳納個稅,李四需要繳納,即使現(xiàn)實情況是,張三的家庭收入達到6000,而李四家庭只有4500。
這就是按照家庭征收個稅帶來的好處。當然,如果以后有了“家庭支出申報計劃”,工薪階層可以適當提高子女教育支出,或者贍養(yǎng)老人等方面的支出,進行合理的避稅。
這里要澄清一下,之前傳言說房貸利息抵扣個稅,這個說法是假的,太假了。
個稅改革落地,來之不易
1980年,《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個稅起征點定為800元,2006年改為1600元,2008年調整為2000元,2011年進一步調整為3500元。中國GDP從2011年471,564億元增加至2014年588,019億元,物價水平也持續(xù)增長,而個稅起征點一直停留在3500元。而在此基礎上中國需要交納個稅的人口數(shù)量只有2800萬,接近全國人口的2%。主要群體是工薪階層。
成為一個工薪階層之前,本人對此毫無感覺,而現(xiàn)在,恨之深痛之切。
早在2006年的政協(xié)會議上,著名的“7號提案”就曾提出過 《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應以家庭為主的建議》。在幾次起征點調整的時候,都有相關的建議提出,不過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至今已經20年過去了,個稅改革的新聞終于由“政策有望出臺”變成“方案即將上報”,好感動。
其實你并不知道你繳了多少稅
近兩年個稅收入增幅高于居民收入的增幅。而繳納個稅的圈子并不大,也就是說“稅基”小,個稅只是一個小稅種,不作為政府財政主要收入來源,但是作為調節(jié)工具,個稅又缺不得。以家庭為主體的個稅改革,將會擴大稅基,在財政收入增加的同時,個人和家庭的負擔在減少。
雖然是在各種稅目中占比比較少,甚至還有越來越低的趨勢,不過大家對于個稅的關注度相當高。與其說個稅離我們更近,不如說個稅更加公開、透明。
比起消費稅、增值稅等讓人兩眼一抹黑,個稅看上去是單位、企業(yè)在繳納,不過最終仍然是轉嫁到個人身上。
況且,日常消費中,幾乎所有行為都伴隨著繳稅,只有個稅,會通過每月的工資條清晰地呈現(xiàn)在公眾視野中。
據(jù)統(tǒng)計,中國現(xiàn)行19個稅種中通過全國人大立法的,僅有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yè)所得稅法兩部,而其他17個稅種的征稅依據(jù),是國務院及相關部委制定的條例或暫行條例。
換句話說,還有多少秘而不宣的納稅沒有進入公眾討論范圍?
而對于個稅改革的關注,與利益的權衡相比,重要的是公眾的參與,讓大家感受到權利在自己手中。
當然以家庭為主體的個稅改革比現(xiàn)行制度人性化多了,不過它有一個致命的天敵——中國戶籍制度。
中國大量“人戶分離”、“異地收入”帶來的問題這個時候就顯得特別嚴重,包括一些有事實婚姻卻沒領證的家庭,一些因為系統(tǒng)錯誤不斷重婚的個人,都是這次稅改的短板。
考驗執(zhí)政黨能力的時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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