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度初中級經(jīng)濟考試核查流程
類別 |
報考 方式 |
注冊 審核 |
上傳材料 |
現(xiàn)場審核 |
初級、中級經(jīng)濟全部報考人員 |
選擇告知承諾制 |
通過 |
不需上傳材料 |
1.不需上傳材料或上傳材料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不需要進行現(xiàn)場審核。 2.上傳材料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需攜帶上傳電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證原件、《考試報名表》于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河西區(qū)黑牛城道40號)進行資格審核。 |
未通過 |
學信網(wǎng)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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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人工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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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 |
全部報考人員 |
不需上傳材料 |
全部報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件、《考試報名表》、學信網(wǎng)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學歷(學位)證書、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guān)材料原件于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河西區(qū)黑牛城道40號)進行資格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