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初級會計職稱頻道通過各方面渠道的搜索,整理總結了五套預測題試卷,并且配備了相當齊全的答案解析,以供考生參考。本篇為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20天沖刺試卷三之不定項選擇題(3):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第小題。
  2011年8月,甲將自有房屋出租給乙使用,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每月10日支付下-個月的租金。2012年4月1日,甲乙雙方因房屋維修發(fā)生爭執(zhí),最終導致雙方受傷。當月10日,乙沒有按期向甲支付租金,并拒絕交房。2012年5月,甲決定通過訴訟向乙追討租金,但因當月20日發(fā)生地震使訴訟在1個月內不能進行。
  58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C,D
  參考解析: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59 下列情形中,適用1年訴訟時效的是(  )。
  A.環(huán)境污染造成他人財產(chǎn)損失
  B.承租方遲延支付租金
  C.貨物在運輸途中被毀損
  D.身體受傷害要求賠償?shù)?/div>
  參考答案:B,D
  參考解析:
  本題考查訴訟時效期間。身體受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60 甲向乙追討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
  A.自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
  B.自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5月10日
  C.自2012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0日
  D.自2012年5月20日至2013年8月20日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
  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甲在2012年4月10日知道乙拒付租金,因此訴訟時效期間為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地震雖屬不可抗力,但沒有發(fā)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不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止,訴訟時效期間不受影響。
  61 甲的下列行為中,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是(  )。
  A.提起訴訟
  B.向乙提出請求支付租金的要求
  C.經(jīng)協(xié)商,使乙同意支付租金
  D.將該出租房屋轉讓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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