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內(nèi)容】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屬于應(yīng)稅消費品),原材料成本為620萬元,支付的加工費為100萬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乙公司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加工費用等已經(jīng)支付。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甲公司按照實際成本核算原材料,將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銷售(假設(shè)售價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則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為()萬元。
A、720
B、737
C、800
D、817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收回材料后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假設(shè)售價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yīng)計入存貨成本。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620+100+(620+100)/(1-10%)×10%=800(萬元)。
中級會計職稱:組成計稅價格推導(dǎo)公式
詳細(xì)問題描述:
消費稅=(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理解不了這個。
答疑老師回復(fù):
這個公式應(yīng)該是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實際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費稅率);
推導(dǎo)過程應(yīng)該是: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率=材料成本+加工費
組成計稅價格×(1-消費稅率)=材料成本+加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