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銀行從業(yè)《公司信貸》知識點:簽訂好保證合同
  商業(yè)銀行經過對保證人的調查核保,認為保證人具備保證的主體資格,同意貸款后,在簽訂借款合同的同時,還要簽訂保證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
  (1)保證合同的形式
  保證合同要以書面形式訂立,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書面保證合同可以單獨訂立,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2)保證合同訂立方式
  保證人與商業(yè)銀行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xié)商在*6貸款限額內就一定期間連續(xù)發(fā)生的貸款訂立一個保證合同,后者大大簡化了保證手續(xù)。*6貸款限額包括貸款余額和*6貸款累計額,在簽訂保證合同時需加以明確,以免因理解不同發(fā)生糾紛。
  (3)保證合同的內容
  應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貸款)‘種類和數(shù)額、貸款期限、保證的方式、保證擔保的范圍、保證的期限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尤其是從合同之間的當事人名稱、借款與保證金額、有效日期等,一定要銜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