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制訂的審計計劃、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jù)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作出的記錄。它是審計證據(jù)的載體,可作為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書面證明,也是形成審計結論的依據(jù)。
  【技巧】
  審計工作底稿基本要素的編制方法如下。
  1. 被審計單位名稱:系審計對象的占有方(個別時候項目的委托方和審計客體不一致,如司法鑒定項目)。若被審單位為下屬公司,則應同時寫明下屬公司的名稱。(如××公司××分廠)此項目可寫簡稱,或以統(tǒng)一的審計標識代替。
  2. 審計項目名稱:此項目一般填寫審計業(yè)務類型,如“××年報審計”、“工資專項審計”、“破產(chǎn)清算審計”等。項目名稱應盡量簡練、清晰。
  3. 審計項目時間或期間:此項內(nèi)容明確審計范圍在時間上的截止點或時間跨度,應結合實質性測試的具體對象區(qū)別對待,資產(chǎn)負債項目應填截止時間,損益類項目應填時間跨度。
  4. 審計過程記錄:此項為審計工作底稿的核心要素,其簡繁程序受制于審計項目的性質、目的和要求,被審單位的經(jīng)營規(guī)模等諸多因素。目前,大部分會計事務所采用統(tǒng)一印制的程序表(或是標準的底稿模式)來代替工作底稿編制中大量的手工書寫(或錄入)工作量,本項目可充分運用審計標識,以提高工作效率。
  5. 審計標識及其說明:審計標識是用以表達各種審計含義的書面符號。適當運用審計標識可以縮短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但也應防止過度使用,否則一張底稿將類似甲骨文,晦澀難懂),同時應說明其確切含義,并在審計過程中保持前后一致和不同標識的*10性??梢詥为毣蚝喜⑹褂贸S梅?、英文縮寫、簡稱等形式表達各種含義,并將這些標識及其完整的含義詳細記錄于審計標識一覽表內(nèi)供檢查、復核者參考。
  6. 審計結論:它直接支持最終的審計意見,因此,審計結論應清晰、簡明,不能含糊其辭、模棱兩可。
  7. 索引號及頁次:將具有同一性質或反映同一具體審計對象的工作底稿分別歸類,形成相互聯(lián)系、相互控制的特定編號;頁次是同一索引號下不同審計工作底稿的順序編號。兩者結合構成每一審計工作底稿*10的標識符號,因此,索引號應準確表達對應審計工作底稿的類型和性質,相互之間既要有緊密的關聯(lián)和勾稽關系,又要有明顯的排他性和*10性,不允許重復。頁次一般依次編號,并以分數(shù)形式(如2/3)表示。頁次應連續(xù)編排,防止跳號、缺號或重號。
  8. 編制者(復核者)姓名及編制(復核)日期:二者姓名均可采用簡簽格式,并記錄于審計標識一覽表內(nèi)。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復核者而言,在履行必要的復核程序后,除簽名外,還應將相應的復核意見、復核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意見書面記錄下來,以利于編制者修正或明確審計責任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