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友情提示,*7宣城會計實務知識相關內容哪些人可作為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總結如下:
  【問題】
  哪些人可作為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
  【解答】
  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的納稅人或其他稅務當事人為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具體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和其他稅務當事人。
  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申請行政復議;
  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組織發(fā)生合并、分立或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與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被申請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
  納稅人或其他稅務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申請行政復議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是被申請人。申請人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已經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申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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