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講,既包括會計部門的出納工作人員,也包括業(yè)務部門的各類收款員(收銀員)。收款員(收銀員),從其工作內容、方法、要求,以及他們本身應具備的素質等方面看,與會計部門的專職出納人員有很多相同之處。他們的主要工作是辦理貨幣資金和各種票據(jù)的收入,保證自己經手的貨幣資金和票據(jù)的安全與完整;他們也要填制和審核許多原始憑證;他們同樣是直接與貨幣打交道,除了要有過硬的出納業(yè)務知識以外,還必須具備良好的財經法紀素養(yǎng)和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所不同的是,他們一般工作在經濟活動的*9線,各種票據(jù)和貨幣資金的收入,特別是貨幣資金的收入,通常是由他們轉交給專職出納的;另外,他們的工作過程是收入、保管、核對與上交,一般不專門設置賬戶進行核算。所以,也可以說,收款員(收銀員)是出納(會計)機構的派出人員,他們是各單位出納隊伍中的一員,他們的工作是整個出納工作的一部分。出納業(yè)務的管理和出納人員的教育與培訓,應從廣義角度綜合考慮。狹義的出納人員僅指會計部門的出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