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是多少?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的限制,理論上說,可以“一元開辦公司”。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理論上可以為一元。
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
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是多少?
2014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注冊公司資本認繳制,即今后注冊公司無需提交驗資報,公司注冊流程、費用及時間大大減少。
一、取消了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的限制,理論上說,可以“一元開辦公司”;
二、取消了首次出資比例限制,也就是說可以“零首付”;
三、取消了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限制,對于高科技、文化創(chuàng)意、現(xiàn)代服務業(yè)等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可以靈活出資,提高知識產權、實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形式的出資比例,克服貨幣資金不足的困難;
四、取消了公司注冊資金繳足出資的時限,可以大大提高公司股東資金的使用效率。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1、對內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對外轉讓
(1)有約定按約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沒有約定按法定: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大于1/2)同意。
注意:股東向股東之內的人轉讓股權無需經過股東會作出決議。
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確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③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3)優(yōu)先購買權(順序:協(xié)商——出資比例)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3、人民法院強制轉讓股東股權
(1)強制轉讓:人民法院依照強制執(zhí)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20日”不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2)轉讓股權的程序: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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