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行業(yè)頻現(xiàn)“跑路”,是否所有的“跑路”平臺都涉嫌詐騙或非法集資?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如何追究“跑路”平臺的責任?一直專注于互聯(lián)網金融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團隊合伙人鐘凱文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進行了解析。
  “并非所有‘跑路’的平臺都構成詐騙和非法集資。是否構成非法集資,需要區(qū)別分析。”鐘凱文說。
  鐘凱文指出,首先,網貸平臺“跑路”的原因多樣,簡單來說可歸納為:一是虛構借款標的進行自融:拿錢自己去放高利貸或做高風險投資,失敗后倒閉跑路;二是純粹的設局詐騙:建設一個空殼P2P借貸平臺網站,用高息吸引投資人上當,時機成熟撒腿就跑;三是龐氏騙局:基本就是借新還舊,或嚴重拆標,資金鏈一斷,難以為繼,破產跑路;四是缺乏運營經驗和風險控制能力,無法持續(xù)經營,倒閉跑路;五是被合作伙伴或者交易對手牽連,合作伙伴推薦的借款標的或者債權(債權轉讓模式)質量差,或者承諾的擔保無法落實,或者合作伙伴挪用資金;六是技術原因導致平臺受損,P2P網貸平臺開發(fā)出現(xiàn)漏洞,數據被“黑”未進行災備,導致交易資金數據無法復原最終倒閉。
  “顯而易見,前三者構成非法集資,也就是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集資詐騙。
  “建議在P2P網絡貸款等互聯(lián)網金融中引入互聯(lián)網保險,互聯(lián)網保險公司為互聯(lián)網金融主體、投資者提供保險服務。同時參照證券市場中的投資者權利保護模式,建立互聯(lián)網金融投資者權益保護中心,為互聯(lián)網金融參與者提供維權等法律服務,從而在*5程度上保障投資人的權益。”鐘凱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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