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碩士研究生考試即將開始,阜陽師范大學2022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還未發(fā)布。高頓考研為大家整理了阜陽師范大學2021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詳細內容,對于報考的同學有很大的參考意義,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碩士研究生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按照國家、安徽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嚴格落實復試期間疫情防控措施,切實保障考生及我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jù)疫情形勢下復試要求的變化,加強違規(guī)違紀監(jiān)督檢查,防范招生錄取風險,確保復試招生考試安全。
(二)堅持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有關文件要求,嚴格考生資格審查與復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
(三)堅持科學選拔。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科學制定復試方案,認真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質量。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研招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辦法,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所在(區(qū)、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guī)定,制定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統(tǒng)一領導全校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落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安排任務,執(zhí)行復試和錄取具體工作。
(二)各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制定實施方案,負責相關學位點的復試錄取工作。
(三)各學院成立相關學科(專業(yè))復試專家組,承擔相關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工作。
三、復試安排
(一)復試分數(shù)及比例
1.初試成績達到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區(qū)復試分數(shù)線要求。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成績一區(qū)分數(shù)線總分降40分,單科線降15分。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可適當擴大比例。
(二)調劑條件及程序
1.調劑條件
(1)符合我校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2.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shù)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調劑,否則無效。
(2)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將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若第一批次復試后仍有缺額,將安排再次開放系統(tǒng)接受考生調劑。
(3)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三)復試時間及方式
1.復試時間。從3月下旬開始,至4月底前結束。各學科(專業(yè))具體復試時間將及時通知考生,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和報考學院網站公布。
2.復試方式。采取“網絡遠程”方式,主選中國移動“云考場”復試平臺。系統(tǒng)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將在復試須知中詳細說明,并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及時發(fā)布。
(四)復試材料及審查
1.復試之前,審查考生以下材料:
(1)《阜陽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政治審核表》,應屆生一般由考生所在學院填寫蓋章,往屆生由單位人事部門(在職)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非在職)填寫并加蓋公章。
(2)居民身份證,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考生提供畢業(yè)(結業(yè))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fā)的“退出現(xiàn)役證”。
(4)學科(專業(yè))要求的其他材料。
2.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各學院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
(五)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考核。由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己私Y果不計入總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yè)測試。測試內容應涵蓋原有筆試內容,滿分為100分,實行綜合性、開放性命題,考生遠程作答、親筆書寫,限時90分鐘。完成后將答題紙拍照提交相關學院。原始紙質答卷妥善保管,錄取考生在開學報到時提交存檔。
3.綜合面試。綜合面試采用即時問答形式進行,包括專業(yè)知識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潛質等綜合素養(yǎng)。滿分為100分。
(1)專業(yè)知識能力測試主要考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測試本學科(專業(yè))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yè))領域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評估在本學科(專業(yè))領域的發(fā)展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在本學科(專業(yè))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以及實際工作表現(xiàn),進一步了解考生的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人文素養(yǎng)以及心理健康等。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的聽說能力,報考外國語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增加第二外國語的口語和聽力測試。
4.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相關學院根據(jù)招生專業(yè)目錄已公布科目名稱和參考書目,參照專業(yè)測試模式組織。
(六)成績計算
考生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其中:復試成績=專業(yè)測試×40%+綜合面試×60%。
復試工作結束后,各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核算確定復試成績,填寫《阜陽師范大學復試成績匯總表》,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及時報送研招辦。
(七)復試過程管理
1.運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2.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學院認為有必要,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3.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同一學科(專業(yè))領域的復試方式、時間、難度和評定標準要統(tǒng)一。
4.復試中若發(fā)現(xiàn)考生作弊、考題泄露等違規(guī)行為,學院立刻保存現(xiàn)場證據(jù),及時向研招辦報告。對在復試過程有違紀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5.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八)復試服務保障
研招辦和招生學院將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研招辦及時通過網站發(fā)布專業(yè)調劑情況、復試方案和安排,讓考生充分知曉,確保復試工作順暢有序。研招辦和各學院辦公電話、郵箱等,須公布于研究生處網站和各學院網站。
四、招生錄取
(一)學院分批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的錄取工作。各學院根據(jù)復試總分排名,對復試合格考生,按排名先后順序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擬錄取”通知由學院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告知,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予以確認,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調劑考生由學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fā)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予以確認,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若有放棄“擬錄取”資格考生,由學院依次遞補錄取。
(二)經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處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錄取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教育部規(guī)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擬錄取考生入學報到時集中安排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zhí)行。
五、疫情防控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會同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tǒng)籌領導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制定貫穿復試工作全過程的防疫措施,并組織落實實施。
六、監(jiān)督復議
(一)學校復試全過程接受輿論和社會監(jiān)督。督查舉報電話:0558-2596611。
(二)研招辦受理復議申請,及時調查處理考生反映情況,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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