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注冊
2024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注冊。
2、網上報名
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
3.網上確認
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24:00,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請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進行確認,報考市州及以下機關的人員請登錄報考單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試網進行確認。
4.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在確認網站進行繳費,繳費時間與確認時間同步,為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24:00。根據我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錄用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間出生)。
2024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報考面向村(社區(qū))干部、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站所工作人員定向招錄職位的,以及報考面向殘疾人招錄職位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3年2月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一般為30周歲以下(1993年2月以后出生),對于2024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和報考醫(yī)學類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以后出生)。報考特警職位的,年齡為25周歲以下(1998年2月以后出生)。
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以招錄職位表為準。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肄業(yè)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有相應學歷要求、不限專業(yè)且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招錄職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5)、但未列入招錄職位專業(yè)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是否符合招錄職位專業(yè)要求,省直職位由省直招錄機關認定,市州及以下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意見,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
7.具備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定向考錄“四項目”人員及大學生退役士兵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為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或在軍隊服役2年以上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
(3)定向考錄村(社區(qū))干部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為本縣(市、區(qū))現任村(社區(qū))“兩委”成員,且連續(xù)任職滿3年或累計任職滿5年。
(4)定向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站所工作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為在本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站所(含縣〈市、區(qū)〉直機關派駐鄉(xiāng)鎮(zhèn)、街道單位,也包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構改革后更名為中心、大隊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連續(xù)工作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的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5)面向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招錄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為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含自主招生、單獨招生等),在國內普通高等學?;虺袚芯可逃蝿盏目茖W研究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學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考面向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招錄的職位。
(6)面向殘疾人招錄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為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應按規(guī)定在縣級殘聯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后方可報名。
(7)有戶籍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fā)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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