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快訊!2024年青島市司法局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將于1月23日開始!建議考生盡快準備相關材料信息:
一、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審查時間2024年1月23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6時30分。
審查地點:青島市市南區(qū)山東路12號甲帝威國際大廈3樓會議室。
二、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進入面試前,考生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1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證明材料。
2.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3.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退役軍人或者高校畢業(yè)生士兵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戶口簿和退役軍人證明。
4.報考青島市司法局政府法制職位的,需提供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證書(A證)。報考者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可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合格記錄。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
6.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報考者應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未參加相關資格(資質)考試和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資格(資質)證書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7.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yè)承諾;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xiàn)已辭職的,或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相關失業(yè)承諾;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2024山東青島司法局公務員資格復審考試信息,供大家進行參考借鑒。一切以官方發(fā)布信息為準!
原文標題:關于2024年青島市司法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原文鏈接:關于2024年青島市司法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qingd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