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賬務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車輛購置稅賬務處理
繳納車輛購置稅會計賬務處理流程:
1、企業(yè)購入車輛發(fā)生車輛購置稅時:
借:固定資產(含車輛購置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2、企業(yè)繳納車輛購置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輛購置稅
貸:銀行存款
一般來說企業(yè)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應作為購置車輛的成本。車輛購置稅是一次性繳納的,所以可以不通過“應交稅金”賬戶進行核算。
車輛購置稅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為課稅對象、在特定的環(huán)節(jié)向車輛購置者征收的一種稅。
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價外征收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稅車輛的價格即計稅價格就成為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jù)。但是由于應稅車輛的來源不同,計稅價格的組成也就不一樣,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jù)的構成也就不同。
1.購買自用應稅車輛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以發(fā)票電子信息中的不含增值稅價作為計稅價格(也不包括銷售方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納稅人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提供其他有效價格憑證的情形除外。
應稅車輛存在多條發(fā)票電子信息或者沒有發(fā)票電子信息的,納稅人按照購置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方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申報納稅。如果題目給出的是含增值稅價格,則:
計稅價格=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含增值稅價款÷(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2.進口自用應稅車輛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沒有同類應稅車輛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如下: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應稅車輛,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稅額。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確定。
4.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1)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2)無法提供相關憑證的,參照同類應稅車輛市場平均交易價格確定其計稅價格。
(3)原車輛所有人為車輛生產或者銷售企業(yè),未開具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按照車輛生產或者銷售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無同類應稅車輛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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