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
  必要程序。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冊會計師“必須”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
  目的
  了解被審計單位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不應接受委托的情況,確定是否接受委托。
  溝通前提
  征得被審計單位的同意。
  溝通形式
  主要采用詢問的方式。
  溝通內(nèi)容
  ①是否發(fā)現(xiàn)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存在誠信方面的問題;
  ②前任注冊會計師與管理層在重大會計、審計等問題上存在的意見分歧;
 ?、矍叭巫詴嫀熢虮粚徲媶挝恢卫韺樱ㄈ绫O(jiān)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其他類似機構)通報的管理層舞弊、違反法規(guī)行為以及內(nèi)部控制的重大缺陷等問題;
 ?、芮叭巫詴嫀熣J為導致被審計單位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答復要求
  如果受到被審計單位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訴訟的顧慮,決定不向后任注冊會計師做出充分答復,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向后任注冊會計師表明其答復是有限的,并說明原因。
  未得到答復或答復有限的處理
 ?、偃绻玫降拇饛褪怯邢薜?,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判斷是否存在由被審計單位或潛在法律訴訟引起的答復限制,并考慮這一情況對自己接受業(yè)務委托的影響;
 ?、谌绻吹玫酱饛?,且沒有理由認為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異常,后任注冊會計師應設法以其他方式與前任注冊會計師再次進行溝通。如果仍得不到答復,后任可以致函前任,說明如果在適當?shù)臅r間內(nèi)得不到答復,將假設不存在專業(yè)方面的原因使其拒絕接受委托,并表明擬接受此項業(yè)務委托。
注冊會計師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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