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實行定額稅率。
  【解釋】
  (1)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guī)定確定。
  (2)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由國務院在《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車船稅計稅單位包括“每輛”、“整備質量每噸”、“凈噸位每噸”、“艇身長度每米”。
  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涉及的整備質量、凈噸位、艇身長度等計稅單位,有尾數的一律按照含尾數的計稅單位據實計算車船稅應納稅額。計算得出的應納稅額小數點后超過兩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拖船按照發(fā)動機功率每1千瓦折合凈噸位0.67噸計算征收車船稅。
  車船稅法和實施條例所涉及的排氣量、整備質量、核定載客人數、凈噸位、功率(千瓦或馬力)、艇身長度,以車船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相應項目所載數據為準。
  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和依法應當登記而未辦理登記或者不能提供車船登記證書、行駛證的車船,以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相應項目標注的技術參數、所載數據為準;不能提供車船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相關標準核定,沒有國家相關標準的參照同類車船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