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斥或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招標投標(如對外地投標者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不依法發(fā)布信息等)
  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或者妨礙外地經營者在本地的正常經營活動
  強制經營者從事壟斷行為
  強制經營者從事壟斷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強制經營者達成、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協(xié)議,或者強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或者強制經營者實施違法經營者集中等。
  【解釋】經營者不得以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的行政限定、行政授權等為由,實施壟斷行為。
  抽象行政性壟斷行為
  抽象行政性壟斷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guī)定的行為,其具體形式包括決定、公告、通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
  【解釋】經營者以依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定、發(fā)布的行政規(guī)定為由實施壟斷行為,亦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