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xié)議,為保障將來實現(xiàn)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1)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fā)生物權效力。
  (2)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