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fā)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
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應當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長期待攤費用。
遞延資產實質上是一種費用,但由于這些費用的效益要期待于未來,并且這些費用支出的數(shù)額較大,是一種資本性支出,其受益期在一年以上,若把它們與支出年度的收入相配比,就不能正確計算當期經營成果,所以應把它們作為遞延處理,在受益期內分期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