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內(nèi)容
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視同存貨,作為流動資產(chǎn)進行核算和管理,
一般劃分為一般工具、專用工具、替換設備、管理用具、勞動保護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應當設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低值易耗品等企業(yè)的周轉材料符合存貨定義和條件的,
1.按照使用次數(shù)分次計入成本費用。金額較小的,可在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以簡化核算,但為加強實物管理,應當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
2.采用分次攤銷法攤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攤銷其賬面價值的單次平均攤銷額。
分次攤銷法適用于可供多次反復適用的低值易耗品。
在采用分次攤銷法的情況下:
單獨設置 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