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概念和特征
  1.無形資產的概念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yè)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tài)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2.無形資產的特征
  (1)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
  (2)具有可辨認性;
  (3)屬于非貨幣性長期資產。
  (二)無形資產的內容
  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和特許權等。
  (三)無形資產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為了核算無形資產的取得、攤銷和處置等情況,應當設置“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等科目。
  1.無形資產取得
  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企業(yè)取得無形資產的主要方式有外購、自行研究開發(fā)等。
  3.無形資產的處置
  企業(yè)處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扣除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以及出售相關稅費后的差額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或營業(yè)外支出。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是無形資產賬面余額扣減累計攤銷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
  企業(yè)處置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yè)外收入——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科目或借記“營業(yè)外支出——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科目。
  4.無形資產的減值
  (1)無形資產減值金額的確定。無形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存在可能發(fā)生減值的跡象時,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企業(yè)應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2)無形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企業(yè)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應當設置“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核算。企業(yè)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無形資產減值損失一經(jīng)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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