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什么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在會計年度決算時,對未滿期保險單提存的一種準備金制度。之所以規(guī)定這種資金準備,是因為保險業(yè)務年度與會計年度是不一致的。
  比如投保人于10月1日繳付一年的保險費,其中的3個月屬于本會計年度,余下的9個月屬于下一個會計年度。這一保險單在下一會計年度的前九個月是繼續(xù)有效的。因此,要在當年收入的保險費中提存相應的部分作為下一年度的保險費收入,作為對該保險單的賠付資金來源。
  會計科目中的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僅用于保險行業(yè)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