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中職升本、獨立學院學生)。
(二)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積極向上,身心健康;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yōu)秀,政審合格。
(三)前6個學期培養(yǎng)方案中規(guī)定課程全部通過。平均學分績在本專業(yè)學生中列前30%,或經學校審核認定的學術論文和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競賽成果達到特殊學術專長加分要求的學生,平均學分績在本專業(yè)學生中列前50%。平均學分績統(tǒng)計截止時間2024年9月5日0時。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團結協(xié)作精神,獲得校內本專業(yè)一名碩士研究生導師推薦。
(四)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品行優(yōu)良,遵紀守法,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二)推免綜合成績由學生前6學期平均學分績(GPA)折算后的學業(yè)成績(XYCJ)和學生全面發(fā)展綜合評價成績(PJCJ)組成,相關計算公式為:
ZHCJ=XYCJ*85%+PJCJ;XYCJ=GPA*10+50
(二)各相關學院根據通知要求組織開展推免宣傳報名工作;并上報申請推免學生相關信息(含申請?zhí)厥鈱W術專長加分學生相關信息)。
(三)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申請報名,填寫《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四)各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本學院申請推免學生進行相關資格審核及政治審查。
(五)各學院組織開展學生全面發(fā)展綜合評價,學生全面發(fā)展綜合評價細則須報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六)各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根據推免綜合成績確定初選名單,進行相關信息公示,對公示出現(xiàn)的異議要認真核實、嚴肅對待,并及時向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七)各學院審核確定最終推薦名單上報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八)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推薦名單向校黨委匯報通過后予以公示。學校審核或公示期間,申請人如放棄推免生資格須填寫《自愿放棄申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的聲明》,原名額由所在學院推薦小組按推免綜合成績排名順延推薦,若無順延人選,該指標由學校收回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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