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企業(yè)所得稅中,折舊額的計算方法可謂是復雜又無規(guī),一直是考生們比較頭疼的難點。今天高頓網校USCPA小編將計算折舊的方法做了一個整理與總結,??忌鷤兡軌蝽樌ㄟ^考試。
  折舊和折耗,1986年以后投入使用的有形財產可以根據“修正后的加速成本回收制度”進行資本成本回收。通常的成本回收期限是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27.5年以及39年(31.5年的期限適用于1993年5月13日之前投入使用的財產)。大多數有形動產適用3年、5年或者7年的成本回收期限,其中汽車適用5年的成本回收期限。對成本回收期限為3年、5年、7年或者10年的財產采用200%(雙倍)的余額遞減折舊法折舊,沒有折舊完的余額再采用直線折舊法折舊,從而使折舊扣除*5化。對成本回收期限為15年和20年的財產采用150%的余額遞減折舊法折舊,沒有折舊完的余額再采用直線折舊法折舊。另外,可以選擇使用“替代折舊制度”(基本上是直線折舊法)。對居住性不動產通常是采用直線折舊法在27.5年的期限內進行折舊。對非居住性不動產則是采用直線折舊法在39年的期限內折舊(31.5年的期限適用于1993年5月13日之前投入使用的財產)。
  但是美國對折舊和折耗還有一些具體規(guī)定:
  *9,于2001年9月10日之后、2005年1月1日之前購買的、成本回收期限少于20年且適用“修正后的加速成本回收制度”的新財產(適用過渡性措施),某些電腦軟件,水利公用事業(yè)財產和某些租賃期間的改良物,在*9年可以享受特殊的30%的折舊扣除(除非納稅人選擇不享受該折舊)。這種特殊的折舊扣除可以在計算一般所得稅和最低替代稅時使用。如果使用了這種特殊的折舊扣除,就不能再進行最低替代稅的調整。這些財產必須在2005年之前投入使用(某些壽命較長的財產可以在2006年之前投入使用)。必須使用“可選擇折舊制度”進行折舊的財產,或者是所規(guī)定的、沒有主要用于經營的財產,不能使用這種特殊的折舊扣除。
  第二,1980年以后、1987年1月1日以前在美國投入使用的大多數有形動產以及不動產,必須根據加速成本回收制度進行資本成本的回收。加速成本回收制度允許納稅人使用加速的方式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收回成本。通常,加速成本回收制度允許的回收期限是3年、5年、10年、15年、18年以及19年。
  第三,汽車以及規(guī)定的某些其他財產適用特別的規(guī)定。只有當汽車50%以上是用于符合條件的經營時,才能夠申請加速折舊扣除。另外,1986年以后投入使用的汽車,每年允許的折舊扣除不能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例如,2002年投入使用的汽車每年允許的折舊扣除限額是:*9年3060美元;第二年4900美元;第三年2950美元;以后年度每年1775美元。但是,對于上述可以在*9年享受30%的折舊扣除的汽車,*9年的折舊限額由4600美元提高到7660美元。對于不足50%的為經營使用的汽車以及某些其他的有形財產,美國也有特殊的規(guī)定。
  第四,新財產和使用過的財產的成本回收方式及回收期限是相同的。納稅人可以選擇在普通回收期限或更長的回收期限以內使用直線折舊法回收成本。納稅人還可以選擇在普通回收期限以內使用150%的余額遞減法回收除不動產以外所有財產的成本。在計算最低替代稅時要求上述方法進行成本回收,但是已申請在*9年進行30%折舊扣除的財產除外。
  第五,公司可以選擇根據法律規(guī)定的年度*6扣除限額,列支某些用于積極貿易經營的、符合條件的財產的成本。從2006年開始的納稅年度可以扣除的*6限額是108000美元,2007年以后的納稅年度可以扣除的*6限額是25000美元。如果公司在2006年開始的納稅年度投入使用的符合條件的有形動產超過了430000美元(2007年以后的納稅年度為200000美元),那么上述*6扣除限額將降低,即以430000美元為基數,有形動產超出1個美元,*6扣除限額就降低1個美元。另外,公司按照該方法進行的扣除不得超過經營的應納稅所得。在某些貧困地區(qū)投入使用的符合條件的資產,年度*6扣除限額可以增加35000美元。另外,在海灣機會區(qū)(Gulf Opportunity Zone)投入使用的某些財產的年度*6扣除限額也可以提高。
  第六,對于在美國境外使用的某些有形動產和不動產,美國在法令中制定了單獨的成本回收方法和期限。
  第七,某些控制污染的設備可以享受加速折舊。
  第八,除了木材、某些石油和天然氣等財產之外的自然資源財產的折耗,可以使用成本折耗法或者百分比折耗法來計算折耗。成本折耗法是根據有形財產調整以后的基數來進行折耗的。有形財產調整以后的基數每年都要降低(但是不得低于零),降低的數額等于當年的折耗額。當年成本折耗扣除是根據對上述自然資源存儲數量和當年開采出售數量的估計計算的。百分比折耗法是根據礦山和某些其他條件進行折耗扣除,扣除的數額相當于毛所得的5%到25%。即使總的折耗扣除已經超過了其成本,仍然可以進行百分比折耗扣除。但是,百分比折耗扣除的*6限額為來源于這些財產的應納稅所得額(指沒有計算折耗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的50%,石油、天然氣為100%。但是,百分比折耗法通常不適用于油井或天然氣井。對來源于土地壓力鹽水(geopressurised brine)的天然氣以及獨立的石油、天然氣生產者采用特殊的處理辦法。 在美國,不要求稅收上的折舊與會計賬簿上的折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