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從乙銀行借人的3000萬元貸款到期。該貸款期限為2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年利率為4%,甲公司尚未計提2012年下半年借款利息。由于甲公司暫時無力全額償還,甲公司與乙銀行于2012年12月31日達成如下債務重組協(xié)議:若甲公司于2013年6月1日前償還該筆貸款,則乙銀行同意免除甲公司全部借款利息及100萬元本金;若甲公司不能于2013年6月1日前償還,則甲公司除全額償還到期本息外,還需要按本金的1.5%支付延期償還罰息。甲公司預計其很可能于2013年3月15日前償付該筆貸款。以下關于甲公司2012年12月31日應進行的會計處理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A.甲公司確認債務重組收益340萬元
B.甲公司確認債務重組收益280萬元
C.甲公司補提未計提利息60萬元
D.甲公司應就很可能支付的罰息45萬元確認為預計負債
【答案】ABD
【解析】與債務重組相關的債務重組收益及或有應付金額,只有在債務重組執(zhí)行日才能予以確認,本題中2012年12月31日僅是熏組協(xié)議的簽訂日,尚未實際執(zhí)行,甲公司不能確認相關的債務重組收益及或有應付金額,因此選項A、B和D不正確;同時甲公司還應補提2012年下半年借款利息60萬元(30013×4%/2),選項C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