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銀行從業(yè)《公司信貸》考點梳理:信貸
信貸:信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信貸指一切以實現承諾為條件的價值運動形式,包括存款、貸款、擔保、承兌、賒欠等活動。狹義的公司信貸專指銀行的信用業(yè)務活動,包括銀行與客戶往來發(fā)生的存款業(yè)務和貸款業(yè)務。
  銀行信貸:廣義的銀行信貸是銀行籌集債務資金、借出資金或提供信用支持的經濟活動。狹義的銀行信貸是銀行借出資金或提供信用支持的經濟活動,主要包括貸款、擔保、承兌、信用證、減免交易保證金、信貸承諾等活動。
  公司信貸:公司信貸是指以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等非自然人為接受主體的資金借貸或信用支持活動。
  貸款:貸款是指商業(yè)銀行或其他信用機構以一定的利率和按期歸還為條件,將貨幣資金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資金需求者的信用活動。
  承兌:承兌是銀行在商業(yè)匯票上簽章承諾按出票人指示到期付款的行為。
  擔保:擔保是銀行根據客戶的要求,向受益人保證按照約定以支付一定貨幣的方式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信用證:信用證是一種由銀行根據信用證相關法律規(guī)范依照客戶的要求和指示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信用證包括國際信用證和國內信用證。
  減免交易保證金:減免交易保證金是信貸業(yè)務的一部分,在銀行與客戶之間進行交易時,從風險的角度看,銀行承擔了交易中的信用風險,為客戶的交易作出了一種減免安排,是信用支持的一種形式。
  信貸承諾:信貸承諾是指銀行向客戶作出的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按商定條件為客戶提供約定貸款或信用支持的承諾,在客戶滿足貸款承諾中約定的先決條件的情況下,銀行按承諾為客戶提供約定的貸款或信用支持。
  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融資是指資金的借貸與資金的有償籌集活動。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的融資為間接融資;不通過金融機構,資金盈余單位直接與資金需求單位直接協(xié)議的融資活動為直接融資。
  交易對象:公司信貸業(yè)務的交易對象包括銀行和銀行的交易對手。銀行的交易對手主要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事)業(yè)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等。
  信貸產品:信貸產品是指特定產品要素組合下的信貸服務方式,主要包括貸款、擔保、承兌、信用支持、保函、信用證和承諾等。
  信貸金額:信貸金額是指銀行承諾向借款人提供的以貨幣計量的信貸產品數額。
  信貸期限:信貸期限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信貸期限是指銀行承諾向借款人提供以貨幣計量的信貸產品的整個期間,即從簽訂合同到合同結束的整個期間。狹義的信貸期限是指從具體信貸產品發(fā)放到約定的最后還款或清償的期限。在廣義的定義下,通常分為提款期、寬限期和還款期。
  貸款利率和費率:貸款利率即借款人使用貸款時支付的價格。費率是指利率以外的銀行提供信貸服務的價格,一般以信貸產品金額為基數按一定比率計算。費率的類型較多,主要包括擔保費、承諾費、承兌費、銀團安排費、開證費等。
  清償計劃:貸款合同應該明確清償計劃。清償計劃一般分為一次性還款和分次還款,分次還款又有定額和不定額兩類,定額中包括等額還款和約定還款,等額還款中通常包括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等方式。
  擔保方式:擔保是指借款人無力或未按照約定按時還本付息或支付有關費用時貸款的第二還款來源,是審查貸款項目最主要的因素之一。按照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擔保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定金和留置五種方式。在信貸業(yè)務中經常運用的主要是前三種方式中的一種或幾種。
  約束條件:包括提款條件和監(jiān)管條件兩大部分。提款條件大致包括:①合法授權;②政府批準;③資本金要求;④監(jiān)管條件落實;⑤其他提款條件。監(jiān)管條件大致包括:①財務維持;②股權維持;③信息交流;④其他監(jiān)管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