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
1.確認的一般原則
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在估計未來期間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該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時,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1)對與子公司、聯營企業(yè)、合營企業(yè)投資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一是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轉回;二是未來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
(2)按照稅法規(guī)定可以結轉以后年度的未彌補虧損和稅款抵減,應視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處理。與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其確認條件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相同。
(3)企業(yè)合并中,按照會計準則規(guī)定確認的合并中取得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形成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并調整合并中應予確認的商譽等。
(4)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2.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特殊情況
某些情況下,如果企業(yè)發(fā)生的某項交易或事項不是企業(yè)合并,并且交易發(fā)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且該項交易中產生的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準則中規(guī)定在交易或事項發(fā)生時不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若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為使會計等式平衡,則只能增加負債的價值或減少其他資產的價值,這種會計處理違背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因此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在估計未來期間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該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相同,有關交易或事項發(fā)生時,對會計利潤或是應納稅所得額產生影響的,所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作為利潤表中所得稅費用的調整。
有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于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則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也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企業(yè)合并時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應相應調整企業(yè)合并中確認的商譽或是應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以上就是【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方式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學習更多相關知識,歡迎大家前往
高頓教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