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公司在2009年12月將一部分存貨做了“存貨跌價準備”,但在2010年8月將一部分存貨報廢并變賣,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答】
  一、報廢不是人為造成
  賬務處理分兩步走:
  1.將報廢存貨出售按正常銷售業(yè)務來處理。
  2.將該批存貨對應的存貨跌價準備沖減成本。
  二、報廢由人為造成
  1.發(fā)生損失時:
  借:待處理財產(chǎn)損溢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個人賠償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chǎn)損溢
  3.廢品收入
  借: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
  貸:待處理財產(chǎn)損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報批處理結果: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chǎn)損溢
  注意要點:
  1.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損失應當計入管理費用。
  2.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損失時,其進項稅額應當轉出。
  3.殘料收入應當計征銷項稅(小規(guī)模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