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網校友情提示,*7山南稅務實務相關內容企業(yè)給食堂伙食補貼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總結如下:
  【問題】
  我們單位每個月要按每個員工180元的標準給食堂一定的伙食補貼,我想問一下,如果企業(yè)每個月以一張總表標明總補貼金額的形式給食堂補貼款,因為這部分錢并沒有計入到每個員工的工資中,那么這部分還用不用分攤到每個職工工資中計繳個人所得稅?又如果這部分公司以每個員工180元的明細表列示給食堂進行補貼的話,是不是要計繳個人所得稅呢
  【解答】
  依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因此,企業(yè)無論以任何形式發(fā)放給個人的應稅補助,只要能準確核算出每個員工實際得到的補貼數(shù)額,均應并入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收入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掃一掃微信,學習實務技巧
   
  高頓網校特別提醒:已經報名2014年財會考試的考生可按照復習計劃有效進行!另外,高頓網校2014年財會考試高清課程已經開通,通過針對性地講解、訓練、答疑、???,對學習過程進行全程跟蹤、分析、指導,可以幫助考生全面提升備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