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大學計算機考研復試時間參照去年的復試時間,去年于3月24日至3月31日開展。建議大家及時關注院校官網發(fā)布的考研動態(tài),提前做好準備。高頓考研為大家整理了南京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意見的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南京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意見
南京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意見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南京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等相關文件要求,為加強和規(guī)范復試工作,經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現對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組織領導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由研究生院統(tǒng)籌管理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按照教育部及學科相關規(guī)定制訂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和細則,組織開展本單位復試工作,確定錄取名單以及對各類申訴進行調查復議等。各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主任、所長)為直接責任人。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指定專人全程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復試過程進行監(jiān)督。復試期間,學校派專人到復試場所巡察。各學院組織復試工作須按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試小組的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等工作。安排各專業(yè)復試時,遵循錯時錯峰、分時分批原則,有序安排各專業(yè)遠程復試工作。復試錄取期間涉及疫情防控事項,各院系須及時向所在單位的公共衛(wèi)生領導小組匯報。
二、復試工作
1.復試分數線我校按照學科門類和專業(yè)學位類別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各院系在達到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且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可根據本學科、專業(yè)特點、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劃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請各院系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單位復試分數線,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予以公布。
2.復試人選各院系要在符合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或本院系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1,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yè)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各院系應在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中明確復試比例。
各院系在確定復試名單時應統(tǒng)籌考慮復試人數、招生計劃及招生規(guī)模。招生計劃和招生規(guī)模主要依據2022年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目錄、本院系的發(fā)展需求及近兩年的生源結構、培養(yǎng)質量和就業(yè)率、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及國家的發(fā)展需求、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規(guī)模等來確定,招生計劃應包括推薦免試生、統(tǒng)考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等。
請各院系在規(guī)定時間將擬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批準。未經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得自行通知考生參加復試。各院系復試名單確定后,盡快將復試通知(須注明本單位不同專業(yè)的復試時間、比例、科目、程序、排序辦法以及同等學力加試辦法等)、復試名單(含復試專業(yè)、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在本院系網站對外公布,并逐個通知復試考生。通知考生工作須于各院系復試時間前完成。
3.復試形式
根據江蘇省復試工作會議相關精神,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學校實際情況,2022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遠程網絡復試形式。
4.復試考核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碩士生培養(yǎng)要求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該環(huán)節(jié)主要是加強對考生知識水平、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協作精神、道德水準、人格特征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院系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小組在院系指定場所進行,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及專家等進校須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有關復試組織、具體要求、計分辦法等問題,參見《南京大學202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
各院系應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制定院系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經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并報研究生院審定后,在正式啟動復試工作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zhí)行。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若認為有必要對考生再次復試,須報研究生院批準方可進行。
5.復試時間
我校原則上將于3月24日至3月31日開展復試工作,各院系在此時間段內確定具體復試時間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錄取工作
1.擬錄取公示。
各院系擬錄取名單,須由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所長)審查,經簽名并加蓋公章后報研究生院。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由各院系在網上進行公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結束后,對我校本年度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2.調檔審查。
對擬錄取為非定向碩士生的考生,須向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必要時派專人去所在單位了解情況。要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現實表現的考核,把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標準。對在職人員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yè)生要注意其在校時的表現和平時學習成績。
3.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議。
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須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議方可錄取。各院系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要及時配合研究生院簽訂相關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xù)。
4.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錄取名單經教育部審批及所需各項手續(xù)完備后,研究生院將及時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手續(xù)不完備者,一律不發(fā)錄取通知書。
以上內容來源:南京大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