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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是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的相關文件精神,為完善復試錄取規(guī)則,規(guī)范復試錄取程序,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不斷提高復試質量,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yè)健康持續(xù)協(xié)調發(fā)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特殊學術專長人才的原則;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
二、組織管理
學校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成立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及陜西省相關規(guī)定,負責制訂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工作辦法及程序,組織開展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監(jiān)督、檢查復試程序執(zhí)行情況等。
各招生單位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要對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各單位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等工作;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人員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各單位成立碩士研究生分專業(yè)復試小組(含思想政治及品德考核)、紀律監(jiān)督小組、安全保衛(wèi)小組和技術保障組,統(tǒng)籌安排,分工協(xié)作,確保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
三、復試要求與程序
(一)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原則
1.一志愿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依據教育部下達我校的碩士招生計劃,結合各招生專業(yè)初試成績分布、上線生源情況等因素,學校在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基礎上,對部分專業(yè)招生計劃進行調整(詳見附件一)。
非全日制各招生專業(yè)、音樂學院各招生專業(yè)復試名額按2021年各專業(yè)招生計劃160%的范圍確定;其它各招生專業(yè)(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骨干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除外)按2021年各專業(yè)招生計劃120%的范圍確定。實行差額復試,復試名單(見附件二)根據各專業(yè)復試名額從上線考生中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調劑考生復試名單的確定
各招生單位根據國家文件精神以及《陜西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可擇優(yōu)遴選部分調劑考生參加復試,調劑復試名單由各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確定。
3.各單位根據上線考生情況,在不超過招生簡章所列招生總數的情況下,可對本單位分專業(yè)招生指標進行調整,調整方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復試資格審核
本年度復試資格以教育部學籍學歷校驗結果為依據,未能通過學籍學歷校驗的,須在復試前將教育部認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發(fā)送給復試單位研究生秘書。
(三)復試內容和形式
各招生單位應成立各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組長對復試成績負責。各復試小組應嚴格遵守《陜西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小組工作規(guī)范》,強化研究生導師在復試中的責任和權利,并接受學校監(jiān)督。
1.復試內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1)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2)專業(yè)綜合情況面試,總分150分(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綜合情況面試總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核50分,專業(yè)知識考核100分);(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總分50分。
①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本專業(yè)之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情況、事業(yè)心和責任感、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被列在第一位;心理健康測評主要考察心理素質及性格、意志狀況等。
②外語類專業(yè)考生須參加第二外國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③對報考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要加強專業(yè)能力、能力傾向、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查。
④對報考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職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yè)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⑤同等學力考生(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還須加試涵蓋本專業(yè)本科階段兩門主干課程的考試(筆試,滿分100分,考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復試形式
本年度碩士研究生復試主要采用網絡視頻遠程面試,個別單位需要現(xiàn)場復試的,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進行現(xiàn)場復試。復試工作均由各招生單位負責,具體形式和要求見學院復試方案。面試應全面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對復試內容有特別要求的招生單位應按照招生簡章所公布的內容及要求進行。
各招生單位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建立“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復試試題在啟用前和使用過程中屬于機密材料,各單位在命題后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復試工作結束后,評分記錄和復試過程影像資料要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復試成績
1.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復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其中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15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0分;采取線下復試的復試總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筆試100分,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15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0分。
2.復試總成績必須按百分制折算并經本單位復試領導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復試成績具有否決權。復試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低于90分(現(xiàn)場復試的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或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結果為不合格者均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嚴格執(zhí)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擬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復試且成績合格,凡未參加復試或雖然參加復試但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同時,復試時必須考核和了解考生綜合素質、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步驟
1.確定擬錄取公示名單
專業(yè)綜合情況面試、綜合素質考核及心理健康測評合格的考生(含調劑)最終錄取成績按以下計算公式計算:
最終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百分制)×55%+復試總成績(百分制)×45%。
最終錄取成績由各招生單位認真計算并復核,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向考生公布,并將復試成績登記表的電子版及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版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確定擬錄取名單時首先按照考生最終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公示名單及遞補錄取人員(均按順序),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由招生單位及時向考生公布。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擬錄取人員公示名單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
遞補錄取:①表明考生處于遞補狀態(tài),相應專業(yè)擬錄取考生放棄后,才有機會依次遞補,由遞補錄取轉為擬錄?。ㄕ猩鷨挝煌ㄖ忌⒔涍^公示)后,再辦理相關手續(xù)。遞補考生也可選擇校內或校外調劑。②處于遞補狀態(tài)的考生選擇調劑其它專業(yè)或繼續(xù)等待擬錄取資格,完全由考生自主決定。
2.錄取類別選擇
擬錄取考生可選擇非定向或定向培養(yǎng)方式,選擇非定向和定向非在職的考生須在8月30日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陜西師范大學;選擇定向在職的考生須在5月10日前與本人工作單位、陜西師范大學簽訂定向培養(yǎng)合同(一式五份),逾期則視為非定向考生。選擇定向的考生錄取類別不得更改為非定向,畢業(yè)后回原單位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合同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
3.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錄取
①單獨考試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為:初試成績總分不低于280分,政治、外語不低于40分,業(yè)務課成績不低于70分。
②各招生單位根據相應專業(yè)單考招生計劃數確定考生擬錄取資格,考生擬錄取資格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無誤后,確定為擬錄取考生。
③被擬錄取的單獨考試考生,以定向培養(yǎng)方式錄取,并須與原工作單位(報考時填寫的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合同(一式五份),在5月10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4.“退役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復試錄取
①復試名單確定原則:除管理類聯(lián)考各專業(yè)外,兩類專項計劃分數線在報考學科線基礎上,總分降30分;單科成績小于等于200分的,單科降15分;單科成績等于300分的,單科降20分。降分后,各專業(yè)復試人員的成績不低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分數線。管理類聯(lián)考各專業(yè)要求總分不低于150分,外語不低于30分。兩類專項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根據報考人數、各學科分數線、上線情況綜合確定,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見附件三。
②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復試成績與最終錄取成績計算方式參照普通考生進行。
③被擬錄取為定向方式培養(yǎng)的考生,必須在5月10日前簽訂定向協(xié)議,其中少數民族骨干簽訂《國家定向培養(yǎng)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或非在職考生)定向協(xié)議書》(一式五份,定向培養(yǎng)合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欄目中),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5.按照國家文件,可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于本辦法公布后5日內將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yjsc4 snnu.edu.cn),審核結果將通過郵件反饋給考生和相應學院。
6.體檢:確定為初步擬錄取人員必須在當地二甲以上醫(yī)院體檢,體檢結果郵寄至各招生單位秘書處登記,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我??扇∠鋽M錄取資格。
7.確定擬錄取名單
各招生單位主管領導根據復試辦法、招生計劃,審核各復試小組擬錄取數據,審核無誤后由主管院長簽字、蓋章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核,復核無誤后正式確定擬錄取名單。
8.確定錄取名單
擬錄取人員經公示無異議且通過陜西省和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正式確定為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學校將按照錄取名單發(fā)放碩士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9.調檔
被錄取為非在職(含定向非在職)培養(yǎng)形式的考生,我校在發(fā)放錄取通知書時向考生發(fā)放調檔函,現(xiàn)實表現(xiàn)審查表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下載”中“其它資料”中下載,考生人事檔案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審查表應在入學前郵寄或送到各招生單位研究生輔導員處。錄取為在職培養(yǎng)形式的考生,簽訂定向在職協(xié)議后,不需要轉移檔案。
所有被錄取的研究生,報到注冊后三個月內,學校將會對所有新生的人事檔案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方面進行審查,并對所有新生學業(yè)水平進行復查,審查不合格或學業(yè)水平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調劑復試錄取
1.我校部分招生計劃缺額(含一志愿缺額及推免生接收計劃缺額)可通過接收調劑的方式組織復試、錄取,具體調劑工作安排見《陜西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2.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3.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六、疫情防控
校內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在研究生復試工作中務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提高認識,繃緊思想之弦。要本著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原則,按照《高等學校春季學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三版)》的要求,切實落實好防控措施。
2.做好參加復試考生近14日內健康信息摸底工作,確保參加線下復試的考生身體健康。要提醒外地考生來校復試時,途中做好個人防護,入校時要配合保衛(wèi)人員做好掃碼、測溫、查驗身份等工作。健康碼為綠色、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持相關證明、佩戴口罩出入校園。
3.各單位要做好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及時對復試場所進行通風、清潔、消毒;復試過程中,要全員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防止人員聚集;要配備足夠的防疫物資。
4.要周密制定應急預案,發(fā)現(xiàn)考生有發(fā)熱、干咳、咽痛、嗅覺味覺減退、腹瀉等異常情況時,要立即報告,在校醫(yī)院指導下規(guī)范處置。
七、其它
1.各招生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必須做到三公開,即復試要求和復試辦法公開、復試成績公開、擬錄取名單公開。各單位應在復試前一周將各專業(yè)復試計劃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同時將復試計劃電子版發(fā)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備案。
2.各單位應在復試結束、相關材料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盡快向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公布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
3.復試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實施,要充分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的復試錄取原則,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若有違紀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嚴肅處理,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4.各單位應于5月10日下午5點前將考生復試材料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各單位報送的材料必須打印,不能用手工填寫。
6.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9-85310346,郵箱:yjsc4 snnu.edu.cn
本文原文來自:陜西師范大學院校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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