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車船稅
  車船稅以車船為征稅對象,向車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種稅。
  征稅對象:依法在公安、交通、農(nóng)業(yè)等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其中車輛為機動車,船舶為機動船和非機動駁船。
  車船稅的計稅依據(jù)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jù)——從量計稅的方法
  1、采用以輛為計稅標準的車輛:電(汽)車、摩托車。
  2、采用以凈噸位為計稅標準:船舶。
  3、采用以自重噸位為計稅標準: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1、載客汽車和摩托車:
  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shù)量×適用單位稅額
  2、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船舶
  應納稅額=車船的自重或凈噸位數(shù)量×適用單位稅
  四、車船稅的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