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務局:
  經(jīng)審核,現(xiàn)將通過“國家中等職業(yè)教育改革發(fā)展示范學校建設計劃”第三批補充項目學校建設方案及任務書下達給你們(文本另行印制,獲準批復的學校名單見附件),請遵照執(zhí)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有關地方及項目學校要按照下達的項目建設方案及任務書,正式啟動“國家中等職業(yè)教育改革發(fā)展示范學校建設計劃”第三批立項建設學校項目建設工作。
  二、有關地方及項目學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按照《國家中等職業(yè)教育改革發(fā)展示范學校建設計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教職成〔2011〕7號)的要求,加強項目管理,保證項目建設進度和建設水平。
  三、有關省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及學校舉辦者應切實履行項目建設方案及任務書對立項建設學校所承諾的政策、資金及有關支持責任,加強對項目實施進度的檢查、指導與支持,確保建設工作順利進行。
  四、項目建設方案及任務書將在教育部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moe.edu.cn)相關專欄予以公布。項目建設方案及任務書將作為項目檢查驗收的重要依據(jù),相關內(nèi)容未經(jīng)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同意不得變更。
  附件:“國家中等職業(yè)教育改革發(fā)展示范學校建設計劃”第三批項目建設方案及任務書獲準批復的學校名單
                    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