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yè)向銀行購買黃金,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如果公司不準備出售這些黃金,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企業(yè)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
貴金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金融)持有的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企業(yè)(金融)為上市交易而持有的貴金屬,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進行處理。
二、本科目可按貴金屬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貴金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購買的貴金屬,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出售的貴金屬,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其他業(yè)務收入”科目。按其賬面余額,借記“其他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持有貴金屬存貨的成本。
根據上述規(guī)定,企業(yè)向銀行購入黃金應確認為存貨。黃金用于珍藏的目的在于保值,也屬于持有以備出售的商品,應確認為存貨。
借:貴金屬(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