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伯頓·馬爾基爾(Burton Malkiel)在對債券價格、債券利息率、到期年限以及到期收益率之間進(jìn)行了研究后,提出了債券定價的五個定理。至今,這五個定理仍被視為債券定價理論的經(jīng)典。

 

債券定價原理:

 

定理一:債券的市場價格與到期收益率呈反比關(guān)系。即到期收益率上升時,債券價格會下降;反之,到期收益率下降時,債券價格會上升。

 

定理二:當(dāng)債券的收益率不變,即債券的息票率與收益率之間的差額固定不變時,債券的到期時間與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之間成正比關(guān)系。即到期時間越長,價格波動幅度越大;反之,到期時間越短,價格波動幅度越小。

 

定理三:隨著債券到期時間的臨近,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減少,并且是以遞增的速度減少;反之,到期時間越長,債券價格波動幅度增加,并且是以遞減的速度增加。

 

定理四:對于期限既定的債券,由收益率下降導(dǎo)致的債券價格上升的幅度大于同等幅度的收益率上升導(dǎo)致的債券價格下降的幅度。

 

定理五:對于給定的收益率變動幅度,債券的息票率與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之間成反比關(guān)系。即息票率越高,債券價格的波動幅度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