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會計從業(yè)《財經法規(guī)》知識點:商業(yè)匯票出票

  1.出票人
  商業(yè)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2.必須記載事項
 ?。?)表明“商業(yè)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
 ?。?)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確定的金額;
 ?。?)付款人名稱;
 ?。?)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出票人簽章。
  3.相對記載事項
 ?。?)付款日期
  匯票上未記載付款日期的,為見票即付。
  (2)付款地
  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
  (3)出票地
  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