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應收款的內容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yè)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yè)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y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二)其他應收款的賬務處理
其他應收款應當按實際發(fā)生的金額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