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1.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
(1)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
(2)外購已稅化妝品原料生產的化妝品;
(3)外購已稅珠寶、玉石原料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外購已稅鞭炮、焰火原料生產的鞭炮、焰火;
(5)外購已稅汽車輪胎(內胎和外胎)原料生產的汽車輪胎;
(6)外購已稅摩托車零件生產的摩托車(如用外購兩輪摩托車改裝三輪摩托車);
(7)外購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外購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外購已稅實木地板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10)外購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
(11)外購已稅潤滑油原料生產的潤滑油。
2.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煙絲為原料生產的卷煙;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化妝品原料生產的化妝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原料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鞭炮、焰火原料生產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車輪胎原料生產的汽車輪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摩托車零件生產的摩托車;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實木地板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石腦油為原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